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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三十八章 定男主,穿书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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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心里有了数后,林琳也冷静了许多。这写文虽可以仗着一腔热情写了开头就发表,只是若没个全篇的规划,写一出是一出,那是很容易后继无力的。

    林琳头天晚上激动了一下后,第二天起来就好多了。她先是把开头定下来,又定了双主线,一个是俩男主双双成圣,一个是两人感情开花结果,咳咳,男男生子就算了,倒是可以收几个好徒弟养着。

    至于主要情节,写洪荒文免不了要写那几次天地大劫,什么龙凤麒麟三族争霸、巫妖之战、还有封神之乱等等。而鸿昀成圣、紫霄宫讲道、三清女娲西方二人组成圣之类的,也不能少。

    林琳把大概背景主要情节一一捋顺之后,就开始琢磨起男主来了。

    既已定了穿越,男主穿越前肯定就是个人了。只是林琳安排他穿越时刚巧赶在盘古开天将完,即将身陨的刹那。这样的话,男主就得换个种族了,毕竟这会儿女娲还没造人呢,而且男主要是以人的形态出现,这将将分开混沌的洪荒,绝对能让他轻松的死啦死啦滴。

    林琳咬着手指头,这就开始琢磨了,到底给男主安排个什么身份,因何穿越而来,弄个什么样有用的金手指呢?

    想着想着,她这脑洞就开到梦授过的仙界影像来了,话说仙界也不是只有仙人的,它就像一个洪荒大陆的延续,早时期也是草木飞花皆可修炼,哦,应该说不止有草木飞花,还有像是身边的一缕清风、水里的一跳虾、山上的一块石、久燃之地的一丛火等等,这些普通的东西若是能得个机缘,比如说有大能在旁讲道而启灵什么的,也是能修炼的。

    除此之外,还有一些先天根脚就好的,比如天地至清之气、日月精气融汇之石、先天灵根等等,他们只需时间的积累,就能自动开启灵智,进而修炼。

    就像是洪荒大陆之中,红云道人就是天地间第一朵红云化体而成,著名的三清圣人,则是盘古身陨后元神一化为三的产物。

    当然,仙界中可没有这么厉害的存在,能成圣的早去往上一重天了,离圣人只差一步的那些,或是隐居修炼,或是只以分身入世,也是很久都不曾出现了。

    在仙界流连的,已多是人类,或本就是仙人和其后代子孙,或干脆就是下界面飞升而来。人繁衍快啊,就是成仙后子嗣比凡人稀薄,也要远远强过其他种族,哦,某些一窝能生好些的妖族除外。但即便如此,本着物以稀为贵的原则,大部分仙人修为是比不上那些天地钟爱之灵物的。

    比如说以氤氲之气为本体而修炼成仙的源道人,在仙界的威名就比人族几大仙帝还要大。

    有说:天地氤氲,万物化醇。又有:氤氲者,气之母。氤氲之气是万物之本体,是阴阳之气的本源,是万物化生千变万化的大常。

    源道人本是一小重世界天地形成时第一缕氤氲之气修炼而成,只因那小重世界刚一建立就遭大能间战斗而毁灭,使得它遭受重创,休养不知多少年月才重生灵智,之后靠着先天根脚,先修炼再化形最后打破天之壁垒入仙界,才在仙界扬名。

    这位源道人最牛的本事是通阴阳掌生死,这是他的本源力量,凡惹了他也不跟你客气,一指点去夺了你的生机之源,重者立死,轻者也要削掉你的一部分寿命。

    比封神里削人顶上三花的混元金斗还牛,倒不是说损人寿命生气比削人修为厉害,只是源道人这一招更厉害的在于可以无视对方与自身的修为差别,能不能削圣人不知道,反正只是大罗金仙的源道人削准圣那是一削一个准。

    混元金斗可不能这么跨阶战斗。

    要说林琳是怎么知道的,谁让她看过的仙界影像里就有这位脾气怪异,削人削的人憎狗厌、人人恨不得此生都不见他,免得一言不合挨削的风云人物源道人呢!林琳对这位还真挺感兴趣的,挑了一个仙人梦一场,还当眼旁观了一下这位源道人和准圣的大战。

    此时林琳想起来两手一拍乐道:“这位不正是上好的主角人选吗?”

    嗯,以源道人为原型设定男主,干脆就让他好不容易修养好伤势,又修炼成仙,打破壁垒想进入仙界时,给他弄个时空乱流什么的,仙界没去成,刚好来到洪荒。

    “对对,这样正好。源道人本体就是氤氲之气化成,仙界中人都传,他还伴生着一件珠型先天至宝,里面可收纳万物,化为本源以助源道人修炼,也可以反向而来,让源道人向内输入自身之气,可使死者重生。”林琳嘀咕着,就把源道人的来历设定好了。

    至于金手指?他一化形真仙在这盘古刚开了天的洪荒中就是这个(拇指),根脚又顶好,手中的伴生法宝林琳还可以适当的给开发点新能力,已经算是金大腿,而不是金手指了。

    终于把男主设定好后,林琳就开始写大纲了。

    夺人机缘等于欠人因果,这种早晚坑到自己的事,林琳是不会让自家男主干的。就是当好人儿也不是轻易能当的,比如说红云道人,就爱帮帮这个,帮帮那个。其实你帮什么啊帮?被帮的人都不一定领情呢!你帮他们了,他们欠你因果了,等以后还得还,你还不给人家机会还。

    靠,那就只好让你去死一死了,身死万事皆休!你一死,因果也不欠了,不知多少人高兴呢!

    所以在洪荒大陆上,好人也不是能轻易做的。独善其身才是最好。

    林琳这么一琢磨,别人内定的法宝不能抢,遇到事了最好也少掺和,行文如果这么下去的话,这篇文写起来还能有什么意思呢?总不能让源道人一路独角戏唱到最后吧!

    不行,得给他找个对立面才是。

    比如说……来个多穿?或者写个穿书文?

    多穿也就是再加几个穿越人士,比如说穿来个种-马男,泡泡洪荒妹子,收收洪荒小弟,再抢枪有主的法宝什么的。或是穿来个玛丽苏女,在洪荒大陆上弄个后-宫什么的,嫖一下大家都喜欢的通天教主、帅哥孔宣、什么帝俊太一之类的……

    可这些又关男主什么事呢?想要跟男主扯上关系,或是种马-男玛丽苏女觉得男主是没听过的人,威胁论一下想弄死他。或是收小弟嫖-汉子弄到男主头上,惹出恩怨什么的。

    这么一想,好想也可以写一写啊!

    林琳先把这个梗放下,又思索起穿书的可看性来。

    穿书这个梗在现在还没有人写,哦,也不能这么说,应该说除了同人文外,还没有作者写主角穿到一本虚拟的书中的小说。

    林琳要是写出来的话,倒也蛮新颖的。以她的名气,看得人也多,这题材也能很快火起来,她再想看这类文,就不用等到几年后任由穿书文自己火起来了。

    这是一个好处。

    再一个,写穿书文的话,文中设定就要遵从所穿的那本‘书’,可以不用那么事事考据,写的时候也能把脑洞开的更大,别人要说洪荒不是这样子,林琳大可解释说洪荒不是,但是男主穿过去的这个洪荒是别人笔下的洪荒,本来就不能要求跟真洪荒一样嘛!

    而若是穿书的话,也有两个写法。一个是穿到原文,一个是穿到原文某角色或知道原文内容的某人重生or穿进去的有所改变的‘书’内。

    这样好像更有意思一些哦!林琳摩挲着下巴想到。

    既然觉得有意思了,林琳立马抛掉多穿那个梗,一心思索起穿书文怎么写来。首先自然是要把‘原文’先设定出来了。

    她想了想,从言情、种-马、耽美里面挑了个种-马。就写一个现代穿过去的屌-丝种-马男,魂穿成一条幼龙,在龙凤麒麟大劫中一边躲着逃命,一边暗搓搓的偷三族尸身(这事小说中干一干可以,真放在洪荒那会儿让人知道了是很恶心人的行为)。

    等到躲过这次大劫后,他也化了人形,又去四处搜刮知名宝贝,间或收徒弟交好友泡妹子,为什么不是收小弟,实在是他的水平收小弟也收不到好货,不如结交一下洪荒大神,比如三清啦,比如帝俊太一啦之类的。至于徒弟,就可以从小养起了,比如孔宣和大鹏兄弟俩,比如三宵姐妹赵公明什么的,而妹子,女娲就算了,人家有伏羲,但不泡女娲可以泡泡别人,比如凤族的青鸟、十二祖巫里那几个女的、嫦娥啦、九天玄女啦之类的。

    种-马男当然不能只干这个了,他还要有强大的武力。这就要有反派了,而最适合的反派莫过于四方二圣,坑一坑他俩还是大家喜闻乐见的。

    如此,让哪个原文配角穿过来就很清楚了,比如说跟龙族有大仇却被龙族收徒的孔宣和大鹏兄弟俩,就可以重生穿一穿嘛!而穿来的看书的人呢?则可以再安排一个现代妹子穿成男主后-宫一员。

    咳咳,现代妹子能从了种-马男的,那绝对是不可能的。可以安排在这个妹子逃不过因美色而引起的种-马男算计,因而成恨,报复回去。

    这下子洪荒大陆终于够混乱了,林琳的男主就可以不用顾忌的掺和一脚了。

    只是这脚要怎么掺和的合理,林琳还得琢磨琢磨。R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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